为了做好今年校外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设奖单位的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目前为我校全日制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全校共56名额:其中一等奖16名(本科、硕士各8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40名(本科、硕士各20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
学院根据学生在评选年度内的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同时推荐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无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2)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涉外专业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研究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4)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各类体育竞赛和文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优先。
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学生及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评选范围:目前为我校全日制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1)无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并获两次乙等及以上奖学金;
(2)英语四级考试(涉外专业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
(3)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4)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含贷款欠息通报)和纪律处分;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公开发行的杂志、报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出版专著(含参编)的同学以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优先;
(6)评奖年度本科生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学院根据评选年度内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择优推荐,同时推荐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评选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评选范围:金融、会计等专业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前30%;硕士研究生按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在校期间无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4)勇于创新创业,积极参加科研、科创、创业活动,在全国性各类科研、科创、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者优先考虑。
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
本科生基本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年度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学分绩点3.5以上(含3.5);无违纪、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3)综合实践能力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活动,包括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评奖年度每学期(不含小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低于0.5个学分;
(4)身心健康,自觉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在全国性各类科研、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优先考虑。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硕士研究生按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择优推荐;博士研究生按科研能力择优推荐;
(3)勇于创新,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评奖年度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课外文体活动等,活动表现突出并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报道或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者优先考虑。
全校共20个名额,奖励金额3000元/人。根据奖学金协议要求,财税学院推荐6名,人文学院推荐2名;其余各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从中差额评选出12名。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要求:总平均分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5)对于毕业后有意向到万和润沣工作,成绩优异且家庭条件贫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评选范围: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含三年级)、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含二年级)。
学校推荐候选人16名(金融学院推荐5名本科生和3名硕士研究生、会计学院推荐5名本科生和3名硕士研究生),最终获奖名单由远东宏信集团审核确定。
奖励金额:硕士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
(3)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2)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分或未有处分未消除;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在科研或试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评选年度修学课程无不合格记录或缓考记录;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财税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所有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生(不包含大一新生)im体育。
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学校推荐候选人20名,每人每年5000元。(金融学院5人)
(1)思想政治方面: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2)学习方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排名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20%。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3)社会活动方面:能够积极组织和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社会实践方面:能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有金融行业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5)原则上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获得两个以上(含两个)大额(单项4000元及以上)专项奖学金、助学金。
1.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
2.校外奖项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已申请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其他校外奖学金的评选。
3.社会奖学金评选方式为差额评选,奖学金证书将于各项奖学金颁奖典礼现场发放;奖学金的发放时间以出资方拨款时间为准,招行拼搏奖学金以招行“一卡通”于2018年5月发放。
4.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旷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
5.各类奖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要求简洁,申报者只填写在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
2017年12月5日——11日,学生自主申请,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2月11日(星期一)12:00之前向辅导员提交各类奖项的申请表纸质版(各类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附件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含参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一份(盖章),如评选年度为在校期间,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社会奖学金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一,发辅导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