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体育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2019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和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五)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六)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七)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在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详见《学生手册》)的评选条件上产生。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考察。各系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二)严格掌握评优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广泛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系推荐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系要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
(四)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必须控制在本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1%以内,院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比例必须控制在本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4%以内。
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四川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请各班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系办321im体育、邮箱。系上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报上级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