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科所:
现将《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50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阳光招生、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促进高中阶段生源合理分流。大力推广“名校+”办学模式,促进“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重在考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评价内容包含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价结果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和地方与学校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共7科5卷,全省统一组织考试。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长为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统考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小语种科目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018年西咸新区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要加快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建立教育,建设标准化考场等有关工作,积极主动协助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做好过渡期内的考试招生,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确保2020年前完成过渡。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所辖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由沣东新城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所辖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仍然随原所属未央区和长安区进行,沣东新城教育局参与组织。
国际港务区所辖区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灞桥区统一组织实施,国际港务区具体负责实施。
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未在区县教育局划定学区学校就读的阎良、临潼、高陵、长安(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鄠邑(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地区)五区和蓝田、周至二县(以下简称五区二县)应届考生,可在原划定学区学校参加本区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新落户人口参加201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教发〔2018〕36号)精神执行。
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im体育、劳动及技术教育等)、地方与学校课程等为非统考科目,不进行统一考试,由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考查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范围严格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和教材内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加强考查学生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与人文精神,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有利于所有学生全面、科学、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我省初中教育教学实际,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考查;要增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重视对学生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要提高科学性和规范性;要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给考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生活背景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科能力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展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西安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情况考核占6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现场考试成绩占35分。
按照省教育厅陕教基〔2005〕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相关文件。
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考核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1)和《西安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市教基发〔2008〕11号)进行,评价结果记入《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陕教基〔2009〕55号附件3)。此项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市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
(2)过程性评价结果以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种方式呈现。等级评定采用A、B、C、D四个等级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3)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综合素质试卷满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网上阅卷。考试时间与全省统考科目统一安排,考试结果以A、B、C、D等级呈现,考试成绩计入统考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试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教科所负责命题和制卷,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组织与实施。
各考点采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内容。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听力试题内容。各区县务必在考前调试好使用“英语听力光盘”或“英语听力U盘”的播放设备,各考点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英语听力试题播送工作。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学科考试(考查)科目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该科目重新考试(考查),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准予毕业。补发《陕西省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证书》。
建立初中学籍有效监控制度。对初中阶段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籍变更等,以初一入学为基准按学期进行动态监控和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学校管理效能的主要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各学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填写《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情况统计表》。各区县统计核实后,上报市教育局。
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各区县教育局拟定本区县各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职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
新城、碑林、莲湖、灞桥(含已划归国际港务区地区)、未央(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雁塔六区(以下简称城六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招生计划为本校计划的50%,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子女。
城六区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围: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为本区内初中学校。
五区二县也要根据区域实际,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分配比例应达到各校计划的50%。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只有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生才可享受定向招生资格,凡是在初中阶段择校的学生不得享受定向招生名额,以有效化解“择校热”现象。从2019年起,定向生资格认定工作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认定标准的意见》(市教发〔2016〕25号)执行。
4. 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普通高中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招生严格按照批复部门明确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期限,确定2018年的招生数量,严禁超范围、超计划、超期限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普通高中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重新核准,从2019年起,按照新审批的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中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自强班、国际课程班、小语种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以及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
5.西安中学航空实验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列下达,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管理。
6.加强跨区域招生资格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管理。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各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中,与统招计划一并申报,并与其在本市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同时公布。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录取。
7.加强对五区二县招生计划执行过程全程监督,一是各区县要严格监管,责成辖区内学校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总计划;二是所有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变更须经区县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三是招生录取结束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教育局上报计划执行情况。
8. 2018年5月底前,发展规划处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和招生计划表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每名考生在城六区范围内任意选报3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每个考生在城六区内须选报2所非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
尊重考生意愿,维护考生权益。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二是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有两种方式,一是考生采取网上填报,二是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
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其中,城六区统一组织实施,五区二县分区县组织实施。详见《西安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另文下发)。
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2018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另文下发),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由报考学校提名,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高中阶段招生坚持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唯一标准的做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及考查、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核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所有学校招生均要尊重考生志愿,录取严格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成立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市中招工作,审议确定中招工作的主要政策,统筹高中阶段各类招生,研究解决中招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市中招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中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处室)按照分工,负责中招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中招政策文件的拟定、中招招生计划的下达与管理;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学生报名、填报志愿、统考组考、阅卷、信息合成和录取工作,负责信息技术操作考核,负责体育、小语种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及时向市教育局相关处室提供中招信息(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市教科所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参与评卷标准的细化,根据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进行试卷分析及总结,并按要求分别向市教育局和省教科所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市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示中招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高中学校的分类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特长生、定向生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招生录取结果,必须及时在校内张榜公布。
在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中实行责任承诺书制度,签订责任承诺书。区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在学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中缺乏诚信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及时处理并纠正违规行为。
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教育督导、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等部门对学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考试、体育考试、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高中招生录取以及各学校开学后的录取结果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区县教育局要成立“监督保卫小组”,负责本区县初中毕业、升学工作全过程的纪律监察、安全保卫、试题保密工作,确保初中毕业、升学工作顺利进行。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各考试和招生录取现场要设立群众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抓好源头治理和行政执法监察。
由市、区县纪委派驻市、区教育局纪检组和教育部门负责对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失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各区县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各区县要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学校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重大案件查结后,要进行通报,公开曝光。
所有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学校的所有就读学生必须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建立正式学籍。无学籍学生不得在学校占学位就读。
所有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分校等独立建制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一分离”的原则办学,严禁分校与本校学生混合编班的不规范办学行为。
对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宏志班、特长班、航天实验班等,要加强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批准的程序、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严格学籍管理,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借读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借读学生需持经学籍所在地市、区县教育局同意出外借读的证明,方可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学校凭证明接收借读生。学校接收的借读生需经区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招收省内其他市(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2018西安中考政策公布!参考人数77545,较去年减少近4千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