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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dao网站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

发布日期:2023-10-06  来源:

  bandao网站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1年,是深圳市第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是为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学生提供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为智力障碍等其它类型特殊学生提供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是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深圳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育残成才”的办学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特殊教育强校”的目标,积极创建中国特殊教育、事业“两个窗口”,努力打造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改革和人权保障水平“三个高地”。学校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全国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先进单位”共8项国家级荣誉,教学成果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先后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被誉为中国特殊教育的一面旗帜。

  学校占地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465人,共有85个教学班,在校各类特殊学生共计770名,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特殊教育实验基地”、“中国特奥培训基地”、“广东省特殊教育基地”、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年度产教融合典范职业学校”。学校坚持内涵发展,以“课程、教材、教师、教法”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课程改革、职业教育、康复教育、信息技术、特奥运动五大办学品牌,引领中国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我校现有专任教师276人,本科以上学历达99%,研究生学历达35%以上。教师先后9人次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有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广东省劳动模范2人,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1人,省特级教师5人,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师培养对象6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4人,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1人,深圳市教育科研骨干2人,深圳市教学名师7人,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1人。教师在全国、省、市各类教育教学及专业技能大赛获奖数百项。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打造“双师型”职业教育专业师资队伍、6000平米职业教育基地、面向就业市场的现代化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就业安置一体化”的立交桥模式。坚持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提出“三进三出”的校企合作新模式,实现教育基地立体式布局,形成了一校多企的合作局面。职业教育经验得到教育部肯定。学校编写的著作《智障学生职业教育模式》获教育部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是全国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唯一获奖的科研成果,被全国十余所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选做精品教材。

  学校获得“全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称号。在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成立二十周年年会上,我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是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中唯一获奖单位。学校开发建设的《全国特殊教育资源库(智障版)》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已在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推广使用。近年来,学校加快了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开发进程,包括信息发布系统、办公自动化OA系统、教育教学资源库平台、数字化图书馆、智慧云课堂、校园监控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电子班牌、人脸识别安全管理系统等应用功能。学校注重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和实践,促进教育信息化的深层次融合。学校教师参加全国性三大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学比赛,成绩斐然,均获得最高奖项。

  我校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级“特奥培训基地”bandao网站,荣获2006-2010年度全国特奥先进单位,2007-2010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2012年深圳市体育特色学校。先后开设了田径、游泳、轮滑、乒乓球、篮球、足球、羽毛球、冰壶等特奥项目。学校特奥健儿多次参加国际、国家及省市各级各类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共获得金牌405枚、银牌326枚,铜牌263枚。

  我校编订了近60万字的教学指引,1224册校本教材,校本课程体系成为国家培智课程方案的框架基础。《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运动与保健课程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纳入教育部正式发布实施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年版)》。2020年,曹艳校长主持的教科研项目“教育、康复、职业训练相结合”培智学校校本课程体系在深圳市2017年学校课程体系优化项目验收中获评“优秀”,是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唯一一所获评优秀的学校。2021年,在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特殊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中,我校申报的《特奥融合运动》《共生生命教育课程》成功立项。智障学生健康体育课程实践成果经广东省教育厅推荐,应邀在第六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展出。

  我校自1995年开始接收自闭症儿童入学,是国内最早招收自闭症儿童的学校,并在全国率先形成了自闭症、脑瘫儿童康复课程体系,同时不断加强课程整合,提高康复类课程比重。学校积极探索医教结合模式,通过物理治疗、运动功能训练、作业治疗、言语治疗、感统训练、音乐治疗、社会交往训练等多种康复训练手段,以及思维训练、PECS(图片交换沟通)、蒙台梭利等特色教学方法,形成了医教结合立体多元康复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康复、身心全面发展。

  学校将按照深圳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努力办好各类特殊学生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新时代,学校将紧紧抓住深圳“双区”建设这一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以加快特殊教育现代化、推进融合教育专业化、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化为核心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学校职能的转型升级,构建集学校教育、区域指导、资源平台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教育体,为实现深圳特殊教育先行示范,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而砥砺奋进。

  曹艳,女,50岁,党员,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现任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教育学会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等职务。

  不忘初心,坚定信念。作为全国首批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1992年来到建校初期的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创校元老之一,她担任听障班班主任,在元平特校工作整整29年,与元平共同成长。

  曹艳同志深得学生爱戴,家长尊重,同事拥护,上级肯定。担任校领导以来,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员工,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取得了许多新的成绩。她先后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深圳市热爱儿童先进个人”、广东省“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深圳市十佳优秀社会工作者”、“深圳市三八红旗手”、“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广东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深圳市十大爱心人物”,“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感动深圳教育人物”,被授予“鹏城青年爱心勋章”“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创新创业人物和先进模范人物”称号。

  为规范程序、阳光招生、保证高质量地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章程内容包含中职三年学制自主招生和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自主招生。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于1991年,是深圳市第一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是为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学生提供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为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型特殊学生提供中职阶段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中高职教育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育残成才”的办学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特殊教育强校”的目标,积极创建中国特殊教育、事业“两个窗口”,努力打造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改革和人权保障水平“三个高地”。学校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全国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先进单位”共8项国家级荣誉,教学成果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先后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被誉为中国特殊教育的一面旗帜。

  招生对象: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证的智障、自闭症 、脑瘫等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宝安、龙华、光明区户籍);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证的听障、视障应届初中毕业生。

  1.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证的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宝安、龙华、光明区户籍);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证的听障、视障应届初中毕业生。

  1.凡报考我校中职三年学制自主招生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并服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的安排;

  招生对象: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证,已报名参加深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听障、视障、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收班额:2023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共开设两个专业,各招收1个班,共计2个班;班额10人,共计20人。

  1.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证的听障、视障、智障、自闭症、脑瘫等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备较好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具备基本的实操能力。

  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专业分别为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工艺美术。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中职专业代码:740104。对口高职院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高职专业名称: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对口高职专业代码540106。

  工艺美术中职专业代码:750106。对口高职院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高职专业名称:工艺美术品设计,对口高职专业代码550112。

  学生参加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统筹组织命题的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通过且符合相关条件可继续高职阶段学习,并颁发中职毕业证书;未被录取学生由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1.报名学生须登陆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审核资料。(网上报名系统及操作手册详见《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2023年秋季学位申请操作说明》)

  4.国家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卡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联系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获取)

  (智障、脑瘫类学生须持有智力鉴定证明,包括智力评估和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自闭症类学生须提供智力评估、适应行为评估和自闭症行为评估证明;听障学生须持有听力鉴定证明;视障学生须持有视力鉴定证明。)

  初审结束后,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在指定时间带学生和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

  2.报考中职三年学制学生需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若有)。报考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学生需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

  1.中职阶段学生收费、学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三二分段班”学生,前3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2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报考中职三年学制自主招生的考生测试内容围绕教育部2016年颁布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进行。

  报考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自主招生的考生测试内容围绕教育部2016年颁布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盲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及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进行。

  4.测试地址: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录取报考中职三年学制学生根据文化科目和实操评估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报考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学生根据文化科目和实操评估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本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根据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发布我校2023年秋季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4.市级医院出具的相关鉴定、诊断证明。其中听障学生须持有听力鉴定证明,视障学生须持有视力鉴定证明;

  5.属于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非户籍人员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4.市级医院出具的相关鉴定、诊断证明。其中听障学生须持有听力鉴定证明,视障学生须持有视力鉴定证明;

  5.国家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卡并加盖现就读学校学籍管理章;(联系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获取)

  7.属于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非户籍人员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网上申请学位:6月2日上午9:00--6月7日下午18:00;(网上报名系统及操作手册详见《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2023年秋季学位申请操作说明》)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的要求,“(一)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深府【2016】91号)文的要求,“(一)完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我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练习本,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给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深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5-2016)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57号)文的要求,“(三)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1、强化财政扶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免收学杂费。3、加大学生资助。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减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住宿费。

  1.孤儿,或者低保(含深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或者持《特困职工证》家庭学生,或者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或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或者残疾学生,或者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警等优抚对象,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致贫家庭,或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认定事实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等;

  需要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填写《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相关材料,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资助学生名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资助资金到达学校后及时发放至监护人银行账号并将银行回单上传教育局相关部门留存。

  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原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特困职工证;⑦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诊断相关材料;⑧困境儿童相关材料;⑨其他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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