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三)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拉怀村266号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78400。
(五)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42号),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六)学历证书: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三年制普通专科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参加云南省单独考试的应往届“三校生”毕业生,学制为“三年”。
(三)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全部面向社会公布im体育。
(四)在各省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布信息为准。
(一)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已投档到学校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学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省份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程序,认可各省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五)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交通学院相关专业对考生报考限制如下:
1.身高: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2.矫正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部位无明显的疤痕;3.符合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背景政审调查。
1.身高: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2.矫正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部位无明显的疤痕;3.符合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背景政审调查。
1.身高:男生166cm以上,女生156cm以上;2.矫正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部位无明显的疤痕;3.符合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背景政审调查。
1.身高: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2.矫正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部位无明显的疤痕;3.符合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背景政审调查。
(五)三年制普通专科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面向云南省招生,考生需参加由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学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
(六)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假、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一)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办校企合作专业,具体招生方式及专业收费标准见学校官方网站。
(二)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学生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泰国语或缅甸语,具体培养方案以我校制定的《大学外语课程设置与实施方案》为准。
(三)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改委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八人间)450元/年.生,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年.生。教材费按实计收。
(五)学生在校期间可报考各类从业资,顺利取得专科毕业证的毕业生当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相违背,以相关规定为准;若发布虚假信息,学校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