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方英文书院创办于1994年,是深圳市创办较早的一所高起点、高标准、全寄宿制的民办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实行多元办学,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和家长的选择。下设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港校和IB国际学校。书院由胜利油田大明集团全资举办。
书院办学规模较大,教学设施齐全,各项功能完备。占地面积1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班125个,在校师生5000余人。
书院人坚定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战略,秉承“优质、多元im体育、现代、特色”的办学宗旨,坚持“修身立德、笃学成才”的校训,践行“为每个孩子的幸福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凭借创新开放的教育思维、省级标准的教学设施、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教学成绩。
书院先后被授予“中国民办教育名牌学校”“全国先进民办学校” “中央教科所实验学校” “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 “广东省教改先进学校” “广东省一级学校” “广东省标准化学校” “广东省绿色学校” “深圳市优质民办中小学校”“宝安区优质化民办学校” “宝安区学科教学特色项目学校”“宝安区民办教育质量奖“等荣誉称号,多次荣获“深圳市高考工作超越奖“和”特色奖“,连年被评为“宝安区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
陈伟,男,山东东营人,1972年10月出生,北京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1991年参加工作,1993年-1998年任胜利油田海洋钻井培训学校教导主任,1998年调入胜利油田大明集团审计监察部,2004年-2008年任大明集团财务部部长,2009年至2015年任深圳东方英文书院财务总监、常务副院长、院长。2015-2019年担任大明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职务,2019年7月起任深圳东方英文书院院长。
地铁路线:乘坐罗宝线到“后瑞站”下车,A出口转乘公交车B827,终点深圳东方英文书院。
●收费依据: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学费含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体检费和证书手册费。
●收费标准:小一14800元/学期,初一12500元/学期,普通高一(含港台)26000元/学期,国际高一57400元/学期。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东方英文书院等4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13号文件,学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自2019年秋季起,小一14800元/学期,初一12500元/学期;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有关规定,《深圳东方英文书院关于调整高中阶段收费标准的公示(2022年)》,普通高一(含港台)学费调整为26000元/学期,国际高一学杂费调整为57400元/学期。
●收费依据: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东方英文书院等4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19〕713号文件,住宿费执行新老生统一标准:3200元/学期。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